96年度新藥申請 第一階段審查結果
96年度新藥申請 第一階段審查結果 一、 96年度新藥申請共93件,依據97年度第一次藥事委員會會議審查決議,通過進入第二階段審查案計64件,餘29案無臨床使用需求緩議(詳如附件)。二、第二階段送審注意事項 1. 檢附送審資料: (1) 專任主治醫師備妥第一階段所檢附資料一式三份(請依序置於薄式活頁夾中以漸出紙或旁標排列整齊,否則不予收件)。 (2) 檢附衛生署藥品許可證正本(驗後退回)。 2. 新藥審查費每件壹萬元(新成份、新劑型、新單位含量),至總務室繳款後交回收據白色聯。
藥委會專欄
作者: 葉馨智 出處: 藥劑部 日期:20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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