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資料變更申請
※請務必攜帶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至掛號櫃檯辦理更改電腦及病歷相關資料,若提供之健保卡等證明文件無照片或照片無法辨識時,應另附有照片之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正本佐證。 變更項目 應備證件 1.新姓名 ※擇一提供: 身分證、健保卡、居留證、護照、戶口名簿、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欄) 2.新出生日期 ※擇一提供: 身分證、健保卡、居留證、護照、戶口名簿、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欄) 3.新身分證號/居留證號/護照號碼 ※下列1、2請各擇一提供: 1.身分證、健保卡、居留證、護照 2.戶口名簿、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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