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請住院治療期間之病歷摘要,辦理保險公司住院醫療給付,請問如何辦理?
*限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就醫民眾 *相關文件費用、受理時段、作業時間及各院區洽詢電話等資訊,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就醫指南→證明文件申請→診斷證明書及病歷複製本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查詢(https://tpec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3E85264F90187B0&s=6BD79411FD4B256A)或可洽詢各院區業務窗口。 一、保險公司申請: (一) 國內保險公司病歷資料申請為對象,凡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合法登記的保險公司、郵局或銀行附設的保險理賠部門皆可申請。 (二) 請保險公司直接來函本院申請,並檢附病人病歷資料調閱授權書(保險公司專用)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三) 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4年7月28日「臺北市立醫療院所醫療收費基準」函之修正規定辦理。本院自114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險公司病歷查詢費」為1,500元。 二、民眾自行申請:請住院病人於出院後 5 個工作天,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申請出院病歷摘要影本。 (一) 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供核對及影印留存): 1. 本人申請:需備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 (如戶口名簿、有照片之健保卡等,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 2. 代理人申請:需備雙方身分證正本及病人委託同意書正本。 (二) 費用:每份50元,第二份起比照病歷影印每頁4元 (雙面影印計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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