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培養檢體注意事項
1.凡送病毒培養之標本,傳送過程均須置冰盒(4℃保存環境,以保持病毒活性) 24小時內送達實驗室。 2.為配合臺北病理中心司機收件時間,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點以前送檢體至門診檢驗室收件。 3.採取標本時期:以發病之初期1-3日最容易獲得陽性培養結果。 4.「病毒培養傳送培養基小瓶」(BHI)由檢驗單位提供:請置於-20℃保存,採檢前先退冰融解,或使用COPAN病毒培養專用採檢棒(*注意:內含泡棉,非膠質)。
1.凡送病毒培養之標本,傳送過程均須置冰盒(4℃保存環境,以保持病毒活性) 24小時內送達實驗室。 2.為配合臺北病理中心司機收件時間,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點以前送檢體至門診檢驗室收件。 3.採取標本時期:以發病之初期1-3日最容易獲得陽性培養結果。 4.「病毒培養傳送培養基小瓶」(BHI)由檢驗單位提供:請置於-20℃保存,採檢前先退冰融解,或使用COPAN病毒培養專用採檢棒(*注意:內含泡棉,非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