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臺北市滿3歲以上至未上國小之學齡前兒童。
二、補助金額:每案新台幣250元整,由本局實給付。
三、執行期間:113年3月起至12月止。
四、執行方式:由特約醫療機構至幼兒園等(或社區)進行到點(定點)篩檢服務。
五、特約醫療機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康寧醫療財團法人康寧醫院、景美醫院、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臺北市立萬芳醫院一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啟新診所、聯合報系員工診療所、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宏恩醫療財團法人宏恩綜合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等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