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北市生育補助方案-「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
-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本院承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生育補助計畫-「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 (一)補助對象: (一)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懷孕之婦女或配偶設籍本市之新移民懷孕婦女(每胎擇一補助一次初期或中期篩檢)。 (二)補助項目及金額: (1)補助項目為孕婦血清檢驗及胎兒後頸部透明區超音波檢測【篩檢之血清檢驗得依據醫師專業判斷提前於懷孕第9至第13週(未滿14週)進行,惟胎兒後頸部透明區超音波檢測仍應於懷孕第11週至第13週(未滿14週)進行】。 (2)補助金額為2,200元,若民眾懷有雙胞胎或以上胎數,每增加一胎數,則本局補助金額增加600元。 (3)本篩檢需完成孕婦血清檢驗及胎兒後頸部透明區超音波檢測項目,始視為完成篩檢。 (1)補助項目為2項血清檢驗(AFP、β-hCG)。補助金額為1,000元。 (2)若民眾要求檢測4指標篩檢,本局僅補助2指標(AFP、β-hCG)篩檢費用1,000元,餘額部分得向民眾收取差額。 (備註:專家建議本項篩檢得於懷孕15週後進行)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