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醫松德院區醫院108年台北區精神醫療網任職1年後精神復健機構負責人及專業人員繼續教(錄取公告 )
-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108年台北區精神醫療網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課程主題 08:20-09:30 報到(含知能前測及便當代訂) 09:30-10:20 精神復健機構管理實務~ 10:20-10:30 休息 10:30-11:20 社區連結、融合及行銷~ 11:20-12:10 精神復健機構管理實務及服務品質~ 12:10-13:30 休息 13:30-14:20 傳染病防治~ 14:20-14:30 休息 14:30-15:20 緊急應變~ 15:20-15:30 休息 15:30-16:20 消防安全~ 16:20- 賦歸(含知能後測及滿意度問卷) 注意事項:
任職1年後精神復健機構負責人及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訓練
錄 取 公 告
(含名單及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協辦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參加對象:任職1年後之現任精神復健機構負責人及專業人員(含於機構專任、兼任或擔任專管身份但須有向衛生局報備之專業人員之醫師、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生)、臨床心理師及社會工作人員)
訓練日期:108年6月17日(星期一)
訓練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3樓英堃講堂(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課程內容:
時段
從勞基法相關規定談精神復健機構人事管理【1】
長期照顧服務相關政策:精神復健機構如何面對老年精神個案的轉銜【1】
精神症狀監測與異常事件處理【1】
傳染病防治相關法規與實務措施【1】
緊急應變及異常事件處理(含計畫與應用)【1】
消防安全相關法規【1】
一、本訓練於每節課,上課遲到15分鐘(含)以內或提前15分鐘離席,以缺課論,不發給研習證明。
二、教育訓練辦理完成後30日內,主辦單位應將學員名冊、出席情形及考核成績、完訓人員名冊及認可證明文件,送受訓人員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始得發給時數證明。研習證明一律以掛號郵件寄發至各機構。
三、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衛生福利部委託方案要求,結訓人員名冊將函報衛生福利部及各縣市衛生局備查,請學員於報到時簽具同意書,如有不同意者,請勿報名。
四、參訓者上課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件,以便核對,並於報到時現場繳交2吋照片2張,請於背面以油性筆註明姓名、身分證號碼、民國出生年月日。
五、本訓練若遇自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不上班,則訓練自然取消,不另公告。若遇緊急狀況,各項緊急通知事項公告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網站首頁。
六、本訓練全程免費,不提供便當,需代訂午餐,請於每日報到時洽工作人員。
七、為響應政府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環保杯,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八、交通路線圖請至www.tpech.gov.tw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網站查詢。(由象山捷運站2號出口往信義路5段151巷步行約10分鐘)
九、聯 絡 人:電話02-27263141分機1237電郵T0657@tpech.gov.tw孔小姐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