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114年度臺北區精神醫療網
精神復健機構任職一年以上負責人在職訓練
簡 章
- 訓練目的:為提升精神復健機構服務品質及保障病患權益,強化負責人之機構管理新知及實務技巧與精神照護相關法規與政策知能,落實社區精神復健工作者對精神病患之增權及照護,並協助取得「精神復健機構負責人」繼續教育研習證明。
- 訓練依據:依衛生福利部107年2月7日衛部心字第1071760280 號修正公告之【精神復健機構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繼續教育訓練事項】辦理,
è最新法規規定:
任職1年以上負責人:訓練時數每年至少6小時,且應包括「精神復健機構管理實務」、「精神照護相關法規與政策知能」、「消防安全」、「緊急應變」及「傳染病防治」。
-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合辦單位: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 訓練對象:現職於精神復健機構1年以上之負責人
- 招收名額:預計招收100人,以臺北區轄內(臺北市、宜蘭縣)符合資格者優先;再依報名順序(報名資料及附件需完整)。
- 地 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3樓英堃講堂(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 訓練日期:114年3月25日(星期二)
- 報名方式:114年3月3日9:00開放報名,3月10日09:30截止報名。報名期間至線上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以下資料(以圖片檔格式),主辦單位將向您任職機構所在衛生局查詢是否報備在案,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 身份證正面
- 二吋彩色證件照
-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xpme91
- 錄取通知:報名時請確認信箱正確,錄取通知將於開課前一週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 時數證明:主辦單位將於訓練完成後30日內,將完訓人員名冊及認可證明文件,逕送受訓學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局備查,研習證明以掛號郵件寄至任職機構,請自行妥善保存,遺失者依程序申請電子證明文件,恕不補發紙本研習證明。
- 參訓者配合事項(請務必詳細閱讀):
- 課程若遇自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公告停班,活動將配合公告取消,不另行通知;因應疫情變化將配合政府最新公告調整相關防疫措施,請留意相關訊息並配合辦理。
- 上課當天請攜帶身份證件(需有照片),以備查驗;如缺席15分鐘以上(含),不發給時數證明。
- 為維持上課品質並尊重講師及學員權益,上課中請勿錄影、錄音,並將手機調為震動模式。
- 響應無紙化政策,本課程不提供紙本講義。若經講師同意,講義將於上課現場提供檔案下載連結,請有需求者自行下載。講義僅供本課程學員上課使用,未經允許嚴禁他用,侵害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者自行負責。
- 院內提供飲水機,為響應政府環保政策,敬請自備環保杯;講堂內不可飲食且院內可供用餐場地有限,午休用膳敬請提前自行規劃,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聯絡人:孔小姐02-27263141#1237(T0657@tpec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