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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吸毒案件結束以後,警察通知採驗尿液,可不可以不去?

不行!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特別規定:在結案兩年內警察機關仍可以通知24小時內到場採驗尿液,無正當理由不到或到場拒絕採驗者,可報請檢察官或少年法庭許可,強制採驗。
(引自教育部學生軍訓校園春暉專案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