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沙冬跨區給藥於去(106)年開始推動實行,只要3天前向原治療醫院提出申請,經評估符合治療穩定等狀況,無需轉診,即可攜帶雙證件及「美沙冬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至欲前往之醫院服藥。 詳細資訊請見相關檔案或詢問原治療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