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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執行110年「臺北市新生兒危急型先天心臟篩檢」,服務期程、服務對象、補助金額、服務方式、執行院區。

依據:臺北市市民健康檢查及篩檢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服務對象:本計畫特約醫療機構出生7日內之新生兒。
二、補助金額:脈衝式血氧飽和度檢測,每案補助新台幣100元整。
三、執行期間:110年3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止。
四、執行方式:於本市特約醫療機構出生者,於出生滿24小時後主動提供免費危急型先天心臟病篩檢。
五、執行院區:中興、仁愛、和平婦幼、忠孝及陽明等五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