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藥劑科
二、職稱及名額:正取5名(不定期4名;定期1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至榜示日後10天)。
1.約用藥師:
(1)和平婦幼院區:2名。
(2)陽明院區:1名。
(3)中興院區:1名。
2.定期契約約用藥師:和平婦幼院區:1名(進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02年6月14日止)。
三、待遇:每月約新台幣4萬9千元(年終獎金、考核獎金、每月績效獎金另計),另享有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三)學經歷: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
(四)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最遲於報到時檢附,若未檢附視同放棄本院錄取資格)。
(五)其他要求:具中藥學分證書尤佳。
五、工作地點【依錄取成績高低順序、院區缺額及藥師志願分發】:
1.和平婦幼院區【院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福州街12號】。
2.陽明院區【院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交通:搭乘淡水線於捷運芝山站1號出口下車後,即可搭乘接駁車】。
3.中興院區【院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六、工作項目:
(1)藥品調劑(含化療及TPN)、藥物諮詢、社區服務及藥品管理。
(2)中藥調劑等相關業務。
(3)行政藥事作業等相關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依院區狀況正常班或輪班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1年11月6日17:00止,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後,以親送或以掛號郵寄(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不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自傳各1份。
2.符合之最高藥學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經歷證明文件須能證明曾從事相關工作,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資料)。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5.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最遲於報到時檢附,若未檢附視同放棄本院錄取資格)。
6.中藥學分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加分項目)。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不合格者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前項資料逾期、提供不實或遺漏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3.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勞安陳先生2555-3000#2204)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單送達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一、資格初審合格公告日期:101年11月7日下班前於本院網站徵才頁面公告,不另行通知。
十二、甄試訊息:(或倂初審合格名單公告)
(一)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擇優錄取。
筆試科目範圍:藥物治療學與臨床藥學
(二)甄試時間:101年11月8日(星期四)
1.筆試上午9:00-10:00 (應考人應準時應試,逾15分鐘者不得應試。)
2.面試上午10:20
(三)甄試地點:院本部(臺北市鄭州路145號)行政大樓1樓藥劑部會議室。
(四)錄取公告地點:請至本院徵才頁面查詢
十三、聯絡方式:藥劑部 鄧筱叡藥師,聯絡電話:02-25553000#2306
人事室 王小姐02-25553000#2334,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