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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費用負擔

住院費用負擔 

ㄧ、伙食費收費標準 

(一)全民健保病人,若開立管灌飲食,其費用依保險醫療相關規定給付;其他飲食,如:普通、治療及流質等飲食皆須由病人全額自費,但下列患者例外: 

1.臺北市低收入戶住院期間,以供應乙等伙食及治療伙食為主,由健保局、社會局及醫院社服室合支全額;外縣市低收入戶,除健保付擔部份費用外,仍須補繳差額部分。低收入戶病人若欲選擇甲等伙食,則須自付伙食費差額。 

2.職業傷害患者住院30日內之伙食費,除健保付擔部份費用外,仍須補繳差額,超過30天者伙食費須全額自費。 

(二)伙食收費按「臺北市立醫療院所收費標準」辦理,金額如下: 

伙食種類   

以天計價   

以餐計價   

備註   

乙等伙食

220元 

早餐50

 以餐計價
 

午餐85

晚餐85元

甲等伙食

350元 

早餐60元 

 以餐計價
 

午餐145

晚餐145

產後調理餐

800元 

早餐240

 以餐計價

午餐280

晚餐280

素食(純素、奶蛋素等)
250元早餐60元以餐計價
午餐95元
晚餐95元
清流飲食(全米湯)
120元
早餐40元以餐計價
午餐40元
晚餐40元
清流質
180元
早餐60元以餐計價
午餐60元
晚餐60元
全(濃)流質
300元
早餐100元以餐計價
午餐100元
晚餐100元

治療飲食(包括:軟質、細軟、半流、泥狀、糖尿、熱量、低脂肪、低鹽、低蛋白、痛風、高蛋白、低渣、高纖、限磷、限鉀、限水等) 

250元 

早餐60元 

1.部分治療飲食含點心

2.以餐計價

午餐95元 

晚餐95元 

加湯
15元
以餐計價
加主食(乾飯、稀飯、麵條、饅頭)
15元
以餐計價
ONS經口營養治療配方(均衡)
50元
以餐計價
ONS經口營養治療配方(濃縮)
80元
以餐計價
ONS經口營養治療配方(質地調整)
135元
以餐計價
養生藥膳500cc/份
120元
以餐計價
甲等湯品500cc/份
80元
以餐計價

一般管灌<=2500卡 

340元 

以天計價   

 

一般管灌>2500卡 

420元 

調整配方管灌<=2500卡 

390元 

調整配方管灌>2500卡 

480元 

預解元素1-1000卡 

560元 

預解元素1001-2000卡 

1010元 

預解元素 > 2000卡 

1440元 

註:家屬餐除管灌飲食不供應外,其他飲食比照病人飲食收費標準收費。 

二、自行負擔費用 

(一)住院病人是以「病房種類」及「住院日數」不同,有不同的「部分負擔比率」,即使用急性病房之部分負擔比率高於慢性病房,是希望民眾生病住院,過了急性期,就可以回家療養或視病情轉入慢性病房。 

部分負擔比率表 

病房別 

部分負擔比率 

5%

10%

20%

30%

急性病房 

-

30日內 

3160 

61日後 

慢性病房 

30日內 

3190 

91180 

181日以後 


全年及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之核退金額上限(詳見健保署網站公告)  

 (二)若病人自行要求轉院,本院區醫師協助聯絡轉院事宜,惟救護車費用由病人負擔,依衛生局醫療院所收費基準收費。若病人病況因本院區設備不足或醫師無法照護,由醫師協助聯絡轉院事宜,救護車費用由本院區負擔。

 

ONS經口營養治療配方(均衡)

甲等湯品500cc/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