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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醫療證明文件

病歷摘要、檢查及檢驗報告、病歷複製本:

 

216號專責櫃檯填寫申請書、核對身份、繳費、領取

→當日持收據到16號專責櫃檯領取影印檢驗或病歷報告。

(2)中文病歷摘要、英文病歷摘要:

216號專責櫃檯填寫申請書、核對身份、繳費、領取

3-7天持收據到16號專責櫃檯領取病歷摘要

7.放射科影像拷貝流程

(1)門診申請數位影像(X光片、電腦斷層掃描、磁振造影片):

2樓掛號(請掛原就醫科別)

→在門診確認身份、醫師開立醫令。

2樓批價櫃檯繳費。

→當日持收據於1樓放射科櫃檯取件。

(傳統X光片於7天後持收據於1樓放射科櫃檯取件)

(2)放射科申請數位影像(X光片、電腦斷層掃描、磁振造影片):

1樓放射科櫃檯填寫申請書(非本人需填寫委託書)

2樓批價櫃檯繳費。

→當日持收據於1樓放射科櫃檯取件。

(傳統X光片於7天後持收據於1樓放射科櫃檯取件)

(3)住院病人申請數位影像(X光片、電腦斷層掃描、磁振造影片):

→在病房護理站申請。

→由病房醫師開立醫令單。

→由書記記帳。

→當日病房書記至放射科櫃檯取件,交付病人或家屬。

(傳統X光片於7天後持收據於1樓放射科櫃檯取件

()重大傷病卡門診

 

 

申辦項目

攜帶證件/注意事項

承辦單位地點/電話

初次辦理

1.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14歲以下:戶口名簿)

2.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一式兩聯,加蓋醫師章及醫院關防)或診斷證明書(30天內)

3. 申請書及證明書之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

4. 現場臨櫃申請者請盡量攜帶健保IC卡。

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分局辦理

電話:02-25232388

傳真:02-23820069

遺失或

損壞補辦

請填寫「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卡遺失補領申請書」,並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掛號郵局向健保局各分局申辦。

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分局辦理

電話:02-25232388

傳真:02-23820069

 

 

()門診身心障礙鑑定作業

 

 

申辦程序

攜帶證件/注意事項

承辦地點/電話

一、先至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領取身

心障礙鑑定表

1. 需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

2. 攜帶病人私章、身份證、

戶口名簿、2吋照片三張

如有疑問請先電洽各鄉鎮區公所社會課

二、病人掛號看門診

(相關科別)

1. 攜帶鑑定表、身份證、健

IC

2. 看診前請先至1樓服務台

登記

請掛相關鑑定科別門診

三、醫師看診進行鑑定

鑑定表及身份證

各科診間

四、鑑定表審核及收件

1. 醫師填寫身心障礙鑑定表

2. 收件單位查核醫師章戳及資料是否填寫完整

收件單位:一樓社會服務室

五、本院彙整後逕送給

受理單位

受理單位約一週內收件

 

六、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視各縣市政府辦理情況,約等候40天。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