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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請住院(或門診、急診)治療期間之病歷資料(或檢驗查報告、X光片),請問需要帶什麼證件?費用是多少?

*限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就醫民眾

一、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供核對及影印留存)

申請人

應備證件

本人申請

● 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

* 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如戶口名簿、有照片之健保卡等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代理人申請

● 病人身分證正本
●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病人之委託同意書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申請

(未成年者、受監護宣告者)

1.未成年者:(自112年1月1日起,依我國民法第12條規定,滿十八歲為成年。)
● 病人身分證正本(未成年者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法院裁定書等正本)
2.法受監護宣告者:
● 病人身分證正本
● 監護人或共同執行醫療相關職務範圍之全體共同監護人身分證整本
● 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法院裁定書正本及裁定確定證明書正本;或記載有監護人姓名的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本項如由代理人代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具繼承權者申請

(其配偶、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

● 具繼承權者身份證正本
● 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正本)
● 病人除戶證明正本(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本項如由代理人代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二、費用

申請項目

費 用

一般診斷證明書(中文)

1.每份100元
2.影印本每份15元

一般診斷證明書(英文)

1.每份200元
2.影印本每份15元

出生證明書(中文)

首次開立:

1.前三份20元
2.第四份起每份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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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印本每份15元

出生證明書(英文)

1.每份200元
2.影印本每份15元

死亡證明書(中文)

首次開立:

1.前三份20元

2.第四份起每份15元
­­­­­­­­­­­­­­­­­­­-----------------------------
3.影印本每份15元

死亡證明書(英文)

1.每份200元
2.影印本每份15元

驗傷診斷證明書

1.每份300元
2. 影印本每份15元

就醫證明書

每份20元

醫療費用證明(中文)

1.每份50元
2.第二份起每份15元

醫療費用證明(英文)

1.每份200元
2.第二份起每份15元

病歷影印(檢驗/查報告)

1.未看診僅影印病歷:
基本行政費180元(內含10頁),第11頁起加收每頁4元。
例如:甲先生要印病歷,病歷張數12頁,共收費180元+2頁*4元=188元。
2.看診且影印病歷:
每頁4元(雙面影印計2頁)。

出院病歷摘要影本

1.每份50元
2.第二份起比照病歷影印每頁4元(雙面影印計2頁)。

病歷摘要(中文)

每份400元

病歷摘要(英文)

每份600元

影像光碟複製

(X光、CT、MRI)

每項200元(每項超過一張光碟容量將依增加張數加計費用)


三、諮詢電話

中興院區服務台諮詢電話:2552-3234轉3161

仁愛院區服務台諮詢電話:2709-3600轉3123或3119

陽明院區服務台諮詢電話:2835-3456轉6120

和平婦幼院區(和平)電話:2388-9595轉2112

和平婦幼院區(婦幼)電話:2391-6470轉1101

忠孝院區服務台諮詢電話:2786-1288轉8155

松德院區服務台諮詢電話:2726-3141轉1116

林中昆院區(林森)諮詢電話:2591-6681轉1213

林中昆院區(中醫)諮詢電話:2388-7088轉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