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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腎臟病定義與分期

以血清肌酸酐值的高低評定腎功能好壞,因敏感性與有效性皆不足,不應再作為單獨的篩檢與診斷工具。過去對慢性腎臟病的定義甚不清楚,腎臟疾病使用的名詞,例如慢性腎功能不全、慢性腎衰竭等,亦沒有清楚的定義與功能高低上的區分,容易產生混淆,建議不再使用。慢性腎臟病定義:2002 美國NKF-KOQI 準則對慢性腎臟病的新定義為1. 腎絲球濾過率大於60 ml/min/1.73m2,但臨床上有蛋白尿、血尿、影像學、或病理學等腎臟實質傷害證據,且病程達3 個月以上。2. 不論是否有腎臟實質傷害之證據,只要腎絲球濾過率小於60ml/min/1.73m2 ,且病程達3 個月以上。以MDRD 4-變項公式估算腎絲球濾過率eGFR (mL/min/1.73 m2)= 186􀂯Scr -1.154􀂯Age -0.203􀂯0.742(女性) 􀂯1.212 (非裔)因國人皆不是非洲裔,該變項去除後只剩三個變項,年齡與性別極易自個人資料取得,因此只要檢查血清肌酸酐,並以電腦程式套入後,便可計算出eGFR。若是測定血清肌酸酐的儀器是使用同位素稀釋質譜儀校正者,則eGFR 計算應使用下列公式(IDMS Traceable MDRD- 4-variable equation)eGFR (mL/min/1.73 m2) = 175􀂯Scr -1.154􀂯Age -0.203􀂯0.742(女性) 􀂯1.212 (非裔)台灣正在發展以菊糖廓清率為基準之台灣人eGFR 計算公式計畫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慢性腎臟病防治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