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要申請住院治療期間之病歷摘要,辦理保險公司住院醫療給付,請問如何辦理?

*限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就醫民眾
一、保險公司申請:請保險公司直接來函本院申請,並檢附病人病歷資料申請委託同意書  (保險公司專用) 及
       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民眾自行申請:請住院病人於出院後 5 個工作天,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申請出院病歷摘要影本。
    
   (一)  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供核對及影印留存):
       1. 本人申請:需備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 (如戶口名簿、有照片之健保卡等,外籍人士須
           具備護照或居留證)。
       2. 代理人申請:需備雙方身分證正本及病人委託同意書正本。

   (二)  費用:每份50元,第二份起比照病歷影印每頁4元  (雙面影印計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