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護理部招募庶務傳送部分工時人員公告(隨到隨考)
一、單位:各院區護理科及電話如下。 二、職稱:部分工時人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三、名額:忠孝院區、仁愛院區、和平婦幼院區、陽明院區、中興院區、松德院區依實際缺額進用。 四、工作內容 (一)公文、檢體、藥品及各項用品輸送。 (二)病人檢查接送。 (三)交換UD車及物品準備及維護。 (四)需輪三班。 (五)其他交辦事項。 五、待遇:時薪新台幣190元,另享有勞健保。 六、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 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學歷:國小以上畢業。 (三)其它要求: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並配合輪班作業 七、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一)中興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二)仁愛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三)和平婦幼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四)忠孝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五)陽明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六)松德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親洽各院區聯絡人。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5.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2555-3000分機2478) 十、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實作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忠孝:2786-1288#1542
仁愛:2709-3600#3557
和平婦幼:2388-9595#2514
中興:2552-3234#3260
陽明:2835-3456#5162
松德: 2726-3141#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