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被)動關節運動目標 能維持關節活動度於個案日常活動所需之範圍,並避免惡化。 原則 1.每日進行二至三回。 2.每一個關節都進行5-10次來回的活動 。 3.盡量鼓勵個案自己出力進行,照顧者則僅協助補足不夠的角度。 4.每一次活動到最大角度時,在此末端角度停頓約5-15秒鐘 。 5.關節活動如果在個案較為放鬆的狀態下進行,比較容易、也可以避免因個案抗拒而發生的傷害 。 6.被動式的關節活動運動並不是拉筋、或牽張運動。 7.拉筋或牽張運動是以增加角度為目的,而關節活動運動是以維持角度為目的。否則常常反而造成關節附近韌帶或肌肉的傷害。 怎樣做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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