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疾病管制署說明自113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
一、探病者
- 探病時段11:00-11:30、19:00-19:30
- 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 發燒、具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COVID-19相關症狀者儘量避免前往醫院
- 探視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二、陪病者
- 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經評估有照護需求者,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 發燒、具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COVID-19相關症狀者應盡量避免陪病,如有必要時,於陪病當日進行一次家用快篩檢查,陰性後陪病
- 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三、特別提醒
- 探(陪)病者,請出示健保卡/身分證件、陪病證
- 進入醫院前,請落實手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