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
專治:
檢查項目: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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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電子耳服務說明: |
凡經本院醫師評估認定需要裝置人工電子耳之病患且由本院負責執行植入手術者,均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人工電子耳材料費用。但應以六歲以下之兒童為優先。 補助費用範圍:本項補助係以植入人工電子耳所需之材料費用,剔除可自各級政府或其他捐款獲得補助之金額後,為本院之補助範圍(患者於醫師評估其疾病適合裝置人工電子耳後,需先備妥相關文件至各縣市政府申請人工電子耳材料費用補助,俟政府核定准駁本申請案後方可申請本院補助)。 病患需具備相關機構開立術後聽語復健計劃書,方可申請本院人工電子耳材料費用補助。 申請程序:醫師對於經評估需要裝置人工電子耳之病患,應按下列事項協助病患提出申請: 1.開立診斷證明書交付患者,由患者另備妥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全戶戶籍謄本以及中、低收入戶證明(非中、低收入戶者免),向其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人工電子耳材料費之補助。 費用補助標準: A.中、低收入戶病患,憑政府當年度核發人工電子耳補助公文及當年度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本院扣除政府補助金額後予以全額補助。 社服室對申請裝置人工電子耳材料費用補助之個案與所補助之費用應定期提報,依核決權限,轉呈各級主管核准後辦理。 依據本要點未經政府核准補助而先行手術者,社服室應主動協助申請政府補助,其得自政府之補助款應優先償還本院所給予之補助。 |
| 人員簡介 |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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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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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醫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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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弘孟![]() ![]() | ||||
住院醫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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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英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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