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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台北市學龄前兒童整合性社區篩檢服務」服務對象、補助金額、執行期間、執行方式及特約醫療機構名稱等事項。

  •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一、服務對象:臺北市滿3歲以上至未上國小之學齡前兒童。

二、補助金額:每案新台幣250元整,由本局實給付。

三、執行期間:113年3月起至12月止。

四、執行方式:由特約醫療機構至幼兒園等(或社區)進行到點(定點)篩檢服務。

五、特約醫療機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康寧醫療財團法人康寧醫院、景美醫院、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臺北市立萬芳醫院一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啟新診所、聯合報系員工診療所、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宏恩醫療財團法人宏恩綜合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等17家。

發布機關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