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服務注意事項
1.居家復能服務為各職類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心理師、營養師等)到宅進行一對一指導。
2.若長輩罹患失智症,個管師需媒合給予困擾行為照護(CB03)、若為臥床個案,則會媒合臥床或長期活動受限照護(CB04),且由兩個專業職類人員協助提供服務。
3.專業服務主要提供諮詢與教育家屬的功能,因此衛生局規範以三個月或12次為一階段,評估個案復健成效及家屬學習狀況,並視情況進行結案,以避免專業人力資源的不當運用及浪費。
4.居家護理指導與諮詢(CD02):此服務由護理師到宅給予衛教、營養建議及移位技巧教學為主,與居家護理師到宅換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