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新進藥品申請收件公告
收件時間:104年1月每週二、五下午14:00~16:30 (104/01/30為最後收件日) 收件地點:院本部藥劑部辦公室 收件格式:請以A4薄式透明文件夾(內頁塑膠套裝)送件 送審需檢附資料:詳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事委員會『藥品新進刪除及臨時用藥管理辦法』 1.新進藥品申請表(附表): A.須註明擬刪除品項(目前常備之品項),以『進一刪一』為原則,無適當理由未提刪品項者,不予收件。 B.提刪品項非同類品或同專科用藥,需加會相關使用單位確認方予收件。 2.藥品許可證影本 3.中英文仿單 4.健保給付相關資料 (健保核價及藥品使用規範) 5.應檢附證明文件: 藥品分類 應檢附證明文件 成份專利期內之原開發藥品 提供『成分』專利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衛福部(前衛生署)監視中新藥 提供監視期限內之衛生署證明文件 過專利期之原開發藥品 1.提供Merck Index或Martindale登載原廠證明等 2.原專利證明或原開發當地政府認證之文件 已通過BE試驗之學名藥 提供衛福部(前衛生署)通過BE之核備函 6.醫學中心採用證明(收件日前三年內6個不同月份之購藥發票證明或合約+1張合約期限內發票) 備註:口服學名藥品需為衛福部(前衛生署)核備通過生體相等性BE試驗者方得提出申請 (非口服吸收、內生性物質等無法進行BE試驗藥品除外) http://bit.ly/1wpZXtU
7.藥品及其外包裝之彩色照片(供比對是否易與目前使用藥品之外觀或發音相混淆)
8.藥品相關文獻
**取得新藥序號後請於一週內至以下網址填寫相關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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