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費用負擔
一、伙食費收費標準 (一)全民健保病患,若開立管灌飲食,其費用依保險醫療相關規定給付;其他飲食,如:普通、治療及流質等飲食皆須由病患全額自費,但下列患者例外: 1.臺北市低收入戶住院期間,以供應乙等伙食及治療伙食為主,由健保局、社會局及醫院社服室合支全額;外縣市低收入戶,除健保付擔部份費用外,仍須補繳差額部分。低收入戶病患若欲選擇甲等伙食,則須自付伙食費差額。 2.職業傷害患者住院30日內之伙食費,除健保付擔部份費用外,仍須補繳差額,超過30天者伙食費須全額自費。 (二)伙食收費按「臺北市立醫醫療院所收費標準」辦理,金額如下: 註:家屬餐除管灌飲食不供應外,其他飲食比照病患飲食收費標準收費。 二、自行負擔費用 (一)住院病患是以「病房種類」及「住院日數」不同,有不同的「部分負擔比率」,即使用急性病房之部分負擔比率高於慢性病房,是希望民眾生病住院,過了急性期,就可以回家療養或視病情轉入慢性病房。伙食種類 以天計價 以餐計價 備註 乙等伙食 220元 早餐50元 午餐85元 晚餐85元 甲等伙食 350元 早餐60元 午餐145元 晚餐145元 產後調理餐 800元 早餐240元 午餐280元 晚餐280元 午餐60元 晚餐60元 全(濃)流質 300元 早餐100元 午餐100元 晚餐100元 治療飲食 250元 早餐60元 1.部分治療飲食含點心
2.以餐計價午餐95元 晚餐95元 一般管灌<=2500卡 340元 以天計價 一般管灌>2500卡 420元 調整配方管灌<=2500卡 390元 調整配方管灌>2500卡 480元 預解元素1-1000卡 560元 預解元素1001-2000卡 1010元 預解元素 > 2000卡 1440元 免疫調節管灌食 1-1000卡 550元 免疫調節管灌食 1001-2000卡 800元 免疫調節管灌食>2000卡 1200元 部分負擔比率表 病房別 部分負擔比率 5% 10% 20% 30% 急性病房 - 30日內 31~60日 61日後 慢性病房 30日內 31~90日 91~180日 181日以後
全年及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之核退金額上限(詳見健保署網站公告)
(二)若病患自行要求轉院,本院區醫師協助聯絡轉院事宜,惟救護車費用由病患負擔,依衛生局醫療院所收費基準收費。若病患病況因本院區設備不足或醫師無法照護,由醫師協助聯絡轉院事宜,救護車費用由本院區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