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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聯院陪探病公告(112年3月21日公告)

公告日期:112年3月21日


【探病者】

  • 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若符合例外情形之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 探病時段每日固定1時段,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 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快篩陰性證明
  • 若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避免探病,如必要探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證明。

【住院病人及陪病者】

  • 無症狀且無TOCC之新住院病人及陪病者,於入院當日進行公費家用快篩。
  • 無法自行採檢且無法由照顧者協助採檢之新住院病人及陪病者,得以公費醫用抗原快篩執行入院篩檢;2歲(含)以下之新住院病人,得以公費醫用抗原快篩或核酸檢驗執行入院篩檢。
  • 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公費篩檢限1名)
  •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 若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避免陪病,如必要陪病,應出具探視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並每日進行1次快篩至症狀緩解或自主健康管理期滿。


註:請出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紀錄、健保卡/身分證件、陪病證。

 

進入醫院前請主動告知T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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