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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辦理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

Q:如何辦理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

A:申請者需領有重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證明,請攜帶其身心障礙證明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暨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至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請求治療之專科醫師評估工作能力並填寫「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醫院於評估後會直接將評量表寄給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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