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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心律調節器

全民健康保險部分給付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作業彙編(民眾篇)

 

一、為什麼要裝置人工心律調節器

  心跳徐緩是一種異常緩慢或不穩定的心律(通常每分鐘搏動少於60下)且會造成例如:暈眩、昏迷、極度疲勞及呼吸急促等症狀。 診斷檢查像是心電圖可以協助醫師發現造成心跳徐緩的特定原因。當檢查的時候無法偵測到不規則的心律時,可使用24 霍特心電圖監視器來釐清診斷。節律器藉由增加心跳速率使其達到一適當速率來減緩心跳徐緩的症狀。
 

二、醫療院所應告知病患哪些事項
  醫院應於實施手術或處置前應充分告知病患或家屬使用之原因及須自行負擔的金額、將同類項目之廠牌及產品性質(含副作用、禁忌症及應注意事項等)後,請病患或家屬填寫健保部份給付同意書,一份交由病患保留,另一份則由醫療院所保留於病歷中。
 

三、目前人工心律調節器廠牌及本院收費標準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進用「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品項表
(屬健保給付加成範圍,對於自費對象,依健保加計之成數收費,以執行當日費用為準)

特材代碼產品名稱廠牌醫院總價(A)健保給付上限(B)病患自付差額
C=(A-B)
FHP02ENTDRBK"Biotronik-百多力"抗核磁共振心臟節律器-雙腔BIOTRONIK144,43393,83350,600
FHP02ETCDRBK雙腔速率反應節律器DDDRBIOTRONIK125,53393,83331,700
FHP02MR62MST"SJM-聖猶達"抗核磁共振心臟節律器-雙腔SJM144,43393,83350,600
FHVD1CSTRCST牛組織瓣膜SJM180,01343,613136,400
FHVD1MSP5TM4第三代抗鈣化瓣膜MEDTRONIC151,81343,613108,200

 

四、裝置人工心律調節器之相關注意事項:

適應症

一、慢性有症狀的第二級或第三級房室傳導阻斷。

二、竇房結症候群。

三、有症狀而藥物治療無效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變。

目前有多種不同機型的人工心律調節器,醫師會依照病人的身體需要替您選擇最適合的機型。

副作用

※裝置人工心律調節器,可能發生的副作用:

一、與中央靜脈置入相關:氣胸、血胸、栓塞、血腫、感染。

二、心律不整:心室頻脈、心房早期收縮、心室早期收縮、右側束支傳導障礙。

三、心臟破裂或心包填塞。

四、心律調節器失能。

五、房室傳導完全阻斷。

禁忌症

目前有急性感染。

注意事項

※裝置心臟調節器之自我照顧及注意事項

1.傷口方面:裝置後24小時開始換藥,若傷口有感染徵象:如紅腫熱痛及分泌物,須立即回診。

2.活動方面:裝後ㄧ個禮拜內,勿將手臂高舉過頭,一個月內應避免影響患肩急速或劇烈的活動如游泳、打籃球、提重物等。

3.學習自量脈搏:至少每週一次,當心跳數比最低設定慢5次以上,且有不適現象,

應立即回診。

4.電氣設備:一般環境中電器設備都不會危害您的調節器,但須避免出入高電量(如大型發電機或馬達)及高壓電線。

5.其他醫療檢查及治療:做檢查前(如: 拔牙、核磁共振掃瞄、體外去顫術、體外碎石術..等)須先告知醫師裝有心臟調節器,以防止儀器受干擾或破壞。

6.回診追蹤檢查:需定期返院檢查及定時規則服藥, 若感暈厥、心悸、胸痛、倦怠、下肢腫脹、連續或數頻的打嗝,應返診。

備註:詳細的適應症、禁忌症、警告及注意事項請參照衛生署許可證之產品仿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