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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

(以下內容適用綜合院區,松德院區另行訂之)

一、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0條,特約醫院於保險對象辦理住院手續時,應查驗其健保卡後歸還保險對象並自行妥善保管。相關重大檢查(驗)時須主動提供醫事人員查驗。

二、住院期間請假規則

(一)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3條,保險對象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如因特殊事故或緊急事件必須離院者,須徵得診治醫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載明原因及離院時間等請假手續後,始得請假外出。晚間不得外宿。未經請假即離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二) 請假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如病情發生變化,請立即與我們連絡,並即刻返回病房。

三、陪病及探訪應遵守事項

(一) 本院實施「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原全責照顧服務)及「住院友善照顧共聘制度」。

(二) 為使病人能獲得妥善的治療及充分休息的時間,本院訂有探病及陪病規範,請您及您的家人配合下列事項(請詳閱「住院陪病者須知」) 

(三) 探訪時間:上午11:00-上午11:30及下午19:00-下午19:30

                              (以上開放時間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依各院區公告為主)

(四) 為維護病人安全,本院實施門禁管制,晚上10:00以後進出醫院或病房,請主動出示「陪病證」。

(五) 為避免相互感染,以下人員請勿來院探訪住院病人:六歲以下孩童、體溫大於等於38℃、呼吸道症狀、腸胃道症狀及罹患傳染性疾病等。

(六) 請您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及擾亂病房安寧。

四、為維護病室安寧,嚴禁喝酒、賭博及喧嘩。

五、為維護公共安全與提供健康的環境,本院為無檳醫院並全面禁菸。

六、為維護病室用電安全,除病室固定設備外,請勿攜帶其他電器用品(如電視、電磁爐、電鍋及微波爐等)或煮食,及存放易燃物。

七、若您發現可疑人物進出病房,或無配戴識別證、未著制服之人員欲給予治療及診治時,應立即拒絕並通知護理站工作人員處理。

八、其餘相關規定,請詳閱病室內住院須知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建議,請不吝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