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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審查

注意事項:

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有效期到期後,計畫主持人應立即停止所有試驗活動,直到通過持續(期中報告)審查通過後始得繼續執行。
 計畫主持人在安全性考量下無法立即停止試驗,得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核准始以執行。


※107年(含)之前申請新案及其後續追蹤審查(如期中、結案、修正案等),仍採紙本申請程序

● 請依期中報告送審文件排列清單備齊紙本及電子檔一式一份(紙本文件請打三孔洞),並請您將與送出紙本內容一致(含簽名)之文件自行存檔。


※108年起申請新案及其後續追蹤審查則採線上審查程序,請至線上審查系統申請。

請於於系統上填寫期中報告表,並依您計畫內容檢附其他相關文件。不需將排列清單上所有的文件上傳至系統。

 


※111年第11次會議修訂,實施日期為112月01月01日:

※未依規定繳交期中報告者,若許畫許可書之效期逾期,審查時須完成實體課程時數規定,才能核發繼續執行許可書:
(1) 逾期2個月(含)須完成至少4小時人體研究相關實體課程。
(2) 逾期3個月(含)以上須完成至少8小時人體研究相關實體課程

 

項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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