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修正案審查


※ 注意事項:
103年1月1日起送審修正案,需於許可書有效期限到期日6週前提出。

※107年(含)之前申請新案及其後續追蹤審查(如期中、結案、修正案等),仍採紙本申請程序

● 請依修正案送審文件排列清單備齊紙本及電子檔一式一份(紙本文件請打三孔洞),並請您將與送出紙本內容一致(含簽名)之文件自行存檔。


108年起申請新案及其後續追蹤審查採線上審查程序,請至線上審查系統申請。

請於系統上填寫「修正案說明表」,並依修正內容上傳相關文件。

 

項目
附件
修正案相關表單下載
收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請見常見問題
各類研究人員資格
各類研究人員資格

 


※ IRB相關問題諮詢:點此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