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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監視系統第二期建置案

一、計畫緣起:
本局為使現行錄影監視系統更加完善,持續強化犯罪偵防成效,建立更安全、友善的安寧環境,保護市民安全。延續已完成建置之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擴充設置攝影機約1,717支。並依據政府採購法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定之相關規定,委託服務廠商辦理擴充案規劃及施工監造,再接續辦理工程標招標及工程施作。
二、計畫目標:
規劃完成約1,717支監視器之擴充增設,以因應本市未來社會治安及國人對安全感的強烈需求,提供市民一個安全和樂的生活環境。工程作業自103年1月1日至106年4月26日止,預計完成下列目標:
(一)擴充建置工程。
(二)竣工。
三、計畫效益
(一)延續第一期建置之錄影監視系統所發揮預防犯罪及提升偵破刑案之功能,展現本系統具體執行成效。
(二)充分運用(結餘款)經費,於治安要點、交通要道增設監視器,持續建構本市綿密治安防護網,使犯罪無所遁形。
(三)於市區重要幹道增設車牌辨識系統,同時進行監視錄影與車牌辨識功能,形成完整之車輛軌跡追蹤網,讓本市整體安全維護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