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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2地號等5筆公有土地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案

  1. 本基地位處於中和街20巷以東、泉源路以西及中和街以北所圍街廓東南側,距離淡水線捷運「新北投站」僅100公尺。
  2. 本案基地包含本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1、471-1、472、472-1、498-1地號等5筆公有土地。
  3. 本案係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本案基地實施者不得開發作一般住宅使用,須以溫泉旅館或其他收益型商用不動產使用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