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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新藥申請廠商繳交送審費用及備驗藥品許可證正本公告

105年度第1次新藥申請通過資格審查之送審案件均已簡訊通知,請申請廠商於105年6月13日(一)前檢送如下資料交至藥委會祕書處(藥劑部),逾期歉難受理。
1. 檢附衛生署藥品許可證正本備驗(驗畢退還)。
2. 新藥審查費每案壹萬元,即日起廠商可至藥劑部領取【繳款通知單】,憑單至總務室繳納,收據存根聯請於上開期限前繳回藥劑部。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江藥師 電話:(02) 2555-3000#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