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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第二次新藥申請-廠商繳交送審費用公告

105年度第2次新藥申請案件均已簡訊通知,即日起廠商可至藥劑部領取【繳款通知單】,憑單至總務室繳納,新藥審查費每案壹萬元,並請申請廠商於105年9月9日(五)前將新藥審查費繳費收據存根交回藥委會祕書處(藥劑部),逾期歉難受理。
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洽江藥師 電話:(02) 2555-3000#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