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第一次新藥申請-廠商繳交送審費用公告
110年度第一次新藥申請案件均已簡訊通知,110年1月13日(三)起廠商可至藥劑部(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領取【繳款通知單】,憑單至總務室繳納,新藥審查費每案壹萬元,並請申請廠商於110年1月20日(三) 前將新藥審查費繳費收據存根交回藥委會祕書處(藥劑部),逾期歉難受理。 【領取繳款通知單及繳費時間】 110/1/13(三)~110/1/20(三) 每日下午1330~1600 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洽張藥師 電話:(02) 2555-3000#2789 或 總務蘇小姐 電話:(02) 2555-3000#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