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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HCA)

您可以在神智清醒時,預先委託他人當自己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在您「意識不清或無法表達意願」時,醫療委任代理人可以:

  1. 替您聽取醫生對病情的說明。

  2. 替您簽署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的同意書。

  3. 若您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在您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5款臨床條件時,代理人可依據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書的內容,代理表達意願及幫您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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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當醫療委任代理人?

醫療委任代理人依照法規有資格與限制:
要成為醫療委任代理人必須年滿18歲且心智能力正常無缺損。
另外,依照現行法規,以下三種人不能擔任您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1. 除繼承人之外的受遺贈人

  2. 意願人遺體或器官指定之受贈人

  3. 其他因意願人死亡而獲利的人

※簡單來說,如果這個人不是您的繼承人(如配偶、子女),但會因為您的死亡而獲得贈予(錢財、器官),就不能當您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小測驗:想一想?以下誰不能當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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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2朋友 (選對了嗎?)

解釋:
因為朋友不是我的法定繼承人,又可獲得我的遺產,所以成為受遺贈人。
因此依照法律,他(受遺贈人)雖然是我的朋友,但不能當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法規來源: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0條)

如何選出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由於醫療委任代理任牽涉到您的醫療決定,建議選擇您信任、尊重您想法的親友成為您的代理人。
也可以利用下方的幾個問題,來幫助您評估誰適合當您的代理人喔!

※小提醒:強烈建議您與代理人一同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讓代理人和家屬更理解您的醫療選擇與想法。

我能指定幾個人當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萬一要做決定時他們意見不同怎麼辦?

若您想要,可以指定1位以上的親友當代理人,並決定這些代理人的優先順位(也可不指定順位)。
若您有兩名以上的代理人時,先順位的代理人有優先代理權。

但如果先順位的人,無法聯繫或不行使代理權時,則交給後順位者代理。
此時萬一後順位者已做出決定後,則先順位者不得提出反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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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書面委任:
雙方簽署「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並上傳至中央主管機關,以註記在健保卡的方式留存。

※小提醒:醫療委任代理人不能當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書見證人

如何變更醫療委任代理人或終止委任關係?

1.您和代理人可隨時終止委任關係,但需要以書面方式寫下來並通知彼此。
2.若您的醫療委任代理人因為疾病或意外,經醫學或精神鑑定認定心智能力缺損,則自動喪失資格。

※小提醒:若是有終止委任或變更醫療委任代理人,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更新健保卡上的註記。

實務上誰會當醫療委任代理人?

依據聯合醫院的經驗,在實務上醫療委任代理人會找夠信任的親友(子女、閨密或伴侶)或專業人士(如律師、社工師或鄉里長擔任),

而他們可能是因為單身、希望有代理人協助發聲、做第二層保障等因素,所以會委任代理人。

您可以想一想自己是否需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