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社會工作實習學生業務
一、目的
(一)提供學生理論與實務工作印證及整合的機會,促使提高學習與從事社會工作的興趣和服務的熱忱。
(二)儲備醫務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二、實習資格
各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對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者,且需修習過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醫務社會工作等課程。
三、實習期間
(一)每年7-8月辦理暑期實習,實習總時數為320小時。
(二)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17:00,或配合各院區服務時間調整,若遇特殊活動進行適逢下班時間或假日,實習學生亦須配合參與。
四、申請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每年12月31日截止受理(郵戳為憑)。
(二)檢附資料:自傳、履歷、實習計劃書、成績單,
(三)收件單位:本院人文創新書院(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0樓)
五、實習費用
依據本院教學研究部訂定之收費標準收取800元/月,共計1,600元。
六、其他配合事項
(一)經通知錄取社工實習學生,需繳交下列資料:
(1)體檢表。
(2)學校為實習學生投保意外醫療險之證明文件。
(3)收件單位:本院人文創新書院。
(二)須於實習前修習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辦理之「醫務社會工作實習生職前訓練工作坊」。
七、機構聯絡人
(一)實習公文/資料收件窗口:
張莉雯個案管理師 電話:(02)2555-3000分機2077
電子郵件信箱:A5311@tpech.gov.tw
(二)醫務社會工作實習安排/規劃窗口
林筱倩社工師 電話:(02)2555-3000分機2174
電子郵件信箱:A3901@tpech.gov.tw
備註:有關精神科社工實習,請逕自電洽2726-3141分機1119~1112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