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全民健保相關之法令,本團隊代收健保居家護理服務費之部分負擔5%(福保、榮民、重大傷病者免繳部分負擔)。
(二)個案應支付本團隊醫師、居家護理、其他醫事人員(如:社工師、心理師),交通費依實際來回計程車費資計算(該費用屬代收代付)。
(三)收費標準表(如下)。
收費項目 負擔金額
掛號費(每月收取乙次) 50元
以下為依照健保收費標準計算後5%應收取之部分負擔金額:
醫師訪視費(次) 54~78元
護理訪視費(次) 53~113元
呼吸治療人員訪視費(次) 53~73元
社工或心理師訪視費(次) 53元
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次) 113元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100元以下 0元
101~200元 20元
201~300元 40元
301~400元 60元
401~500元 80元
501~600元 100元
601~700元 120元
701~800元 140元
801~900元 160元
901~1000元 180元
1001元以上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