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對象:
- 限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且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
- 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間超過50%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
- 居住於臺北市及新北市三重、新莊、蘆洲區之民眾。
- 服務項目:
護理評估、護理指導、鼻胃管更換、導尿管更換、 氣切管更換、傷口護理、復健運動指導、採送檢體、身體理學檢查、社會資源訊息提供及轉介……。
-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08:00 ~12:00 下午13:00 ~ 17:00(國定例假日及夜間非服務時間請送他院急診室處理)
- 收費方式:
一、支付交通費用:依實際來回計程車費(該費用屬代收代付)。
二、醫療費用支付方式。
1.具全民健康保險身分,並持有榮民、福保、或重大傷病卡、 年齡超過100歲之人瑞者得免部 份負擔。
2.依全民健康保險局公告實施之收費標準,支付應自行負擔部份之醫療及耗材費用之5%。
3.或以自行付費方式支付費用,此收費標準比照全健康保險局公告實施之收費標準。
- 服務類別:
服務類別 | 照護項目 | 頻率 | 費用 | 部份 | |
---|---|---|---|---|---|
護理 | 第一類 | 護理評估、護理指導、採送檢體….. | 每月 | 1050 | 52 |
第二類 | 一項特殊照護群組:只更換鼻胃管或導尿管… | 1455 | 72 | ||
第三類 | 二項特殊照護群組:同時更換換鼻胃管及導尿管二項服務者 | 1755 | 87 | ||
第四類 | 三項特殊照護群組: | 2055 | 102 | ||
醫師訪視 | 身體理學檢查、醫療諮詢及建議 | 3個月 | 1553 | 77 |
- 申請辦法:
一、住院或門診時,醫師開立居家照護醫囑單。
二、電話申請:25916681轉1688或1666
三、親洽本院區居家護理所,或來電呈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