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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雷射燈光導致黃斑部損傷

    一位18歲的女學生參加大學舞會時,不慎直接凝視舞台雷射燈光約1到2秒鐘,隨即感到右眼疼痛不適,並且持續有中央視力缺損狀況。就診檢查發現其右眼的黃斑部損傷,視網膜色素細胞缺損。給予局部消炎藥物保守治療,並囑咐配戴墨鏡保護眼睛避免進一步光線傷害,約一個月之後,患者視力恢復至1.0,黃斑部損傷也復原。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眼科醫師曾柏宸說,雷射光屬於單一方向性,同樣波長的光線,依照用途不同而有能量高低之分,不同波長也會被不同組織所吸收。一般常見的紅光、綠光雷射皆很容易被視網膜色素細胞吸收而產生熱傷害。
    曾柏宸提醒,對於光線能量較強的舞台雷射或雷射光筆,民眾應避免持續直接凝視,以避免視網膜黃斑部損傷,導致視力受損。市面上有部分不符合認證規範的雷射光源,發出較高能量的雷射光線,輕則短暫性視覺喪失,嚴重者有可能產生不可回復的永久性視力傷害

    他表示,民眾於參加舞會、舞台表演的雷射燈光,或者會議報告時的雷射指示光筆,最佳保護眼睛方式就是避免直接凝視雷射燈光光源,尤其是越長時間的直接照射,所產生的能量傷害也越大,操作者也應該避免將雷射光直接瞄準照射他人。
    萬一不慎被雷射光照射眼睛,如果持續有視力糢糊、視野缺損、黑影、閃光的症狀,應該使用太陽眼鏡保護眼睛,以避免進一步的光線傷害,並盡速至眼科醫療院所診察,以及早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