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紹:簡單說就是,它是一份事前表達醫療意願的文件和規劃書。當您本人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清楚瞭解 「病人自主權利法」裡面規定,您就可以事前、預先表達一旦未來「符合特定臨床條件」的情況時,把選擇「希望」或「不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想法,寫在這份文件內喔!不但可以保障您未來的權利,同時是一份法定正式書面文件。
- 格式說明:預立醫療決定書格式有分為3個段落和1份附件,其中:
- 第一頁是本人以及見證人的簽署欄位
- 「第一部分」是醫療照護選項的表達
- 「第二部分」是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核章欄位
- 「附件」為醫療委任代理人的委任書,若您有想指定的醫療委任代理人再填寫就好囉!(諮商前後都可以指定)
3.「預立醫療決定書」填寫範例說明:
看完覺得內容複雜嗎?沒關係,您還需要到醫療機構去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裡面會有專業諮商人員跟你做解說喔!!請詳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
二、誰會想要來簽?誰有資格簽這個?
通常是對自己的醫療規劃、善終心願有初步想法的人,就可以來簽這份預立醫療決定書。簽這份文件的人不一定是只有慢性病、癌症、心肺衰竭或末期病人才需要簽。這份文件並非只有在生病的時候才能簽署,只要您對於自己的醫療規劃有想法了,都可以來簽署這份文件,保障自己在五款特殊臨床條件的醫療方針和處置喔!
簽署資格目前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規定,符合下列情況的人才能簽署:
具有行為能力的人(例如18歲以上的人)
有健保卡的人(成年的外籍人士有健保卡也可以簽)
心智清楚,沒有被強迫來簽的情況(這是自主保障,不能由他人強迫您寫)
沒有受到法院監護宣告的人(以前稱「禁治產宣告」)
三、我要怎麼簽「預立醫療決定書」? 自己印出來寫一寫就可以嗎?
由於寫這份文件涉及到您的生命保障,所以目前法律規定在簽署前,要到醫療院所預約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您需要邀請親友一起前來,由專業人員跟您做說明,並讓親友知道您的想法。完成諮商後,才可以在諮商當下或帶回家寫,最後會幫您掃描上傳到健保卡內,這樣才有法律效力,而且到時候到全國任何一家醫院都可以使用這一份文件喔!所以目前是無法自己印出寫一寫的,因為這樣沒有法律上的效力。
四、預立醫療決定書電子檔:
衛生福利部已經正式公告預立醫療決定書囉!
若您想做好人生安排、醫療規劃或給家人一個圓滿的事前安排等準備,
歡迎請點我下載預立醫療決定書或掃描QRcode來觀看吧!
(點我下載官方英文版(English ver. Advance Decision))
註:
預立醫療決定書是衛生福利部於公告的法定格式
公告:107年10月03日;(官方英文版)113年5月
修正:112年01月04日